当前领域厂商分为以小米、乐视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阵营和以创维、TCL、三星为代表的传统厂商。这两类产品都并不存在无内容可看的难题,用户即使不购买乐视电视,仍然可以通过下载安装App的方式看乐视上的内容。用户即使购买了乐视电视,只付费看乐视网的内容也无法满足所有观看需求,还是需要下载安装其他视频App。
所以并不存在“内容”上的壁垒,互联网公司以此作为突破口无法打动用户。我最关心的问题仍然是品质、设计、速度和体验。而且捆绑销售内容、降低硬件的售价是一种投机销售行为,也不可持续。
为何说不可持续?互联网公司无工厂、无硬件技术、无成熟供应链管理经验,因此仅仅依靠代工完全不可能做出美观、有品位的互联网电视,而且极低的售价让我相信一分钱一分货,肯定也会买到低品质的商品。
另一个不可持续在于,互联网电视资金占用远高于手机,而且互联网电视的潜在用户量无法与手机相比,仅依靠线上渠道销售无法有效实现产品的规模化,这也意味着很难降低成本。一直亏损的项目难道真的可以持久么?
华为任正非在最近的讲话中这样评价类似的电商销售模式:苹果年利润500亿美元,三星年利润400亿美元,你们(华为消费者BG)每年若是能交给我300亿美元利润,我就承认你们是世界第三。你们又说电商要卖2000万部手机,纯利润是1亿美元,一部手机赚30元,这算什么高科技、高水平?
所以互联网电视的未来仍要看硬件设计和软硬结合,而非内容。一旦苹果电视上市,我想这些鼓吹“内容为王”、号称拥有“生态系统”的企业都会贻笑大方,而且还会趋之若鹜地为苹果开发App。到时候就能看出到底是硬件为王还是内容为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