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面,以摄像素材符合电视编辑的特性和要求为落脚点,论述电视摄像人员所应具有的编辑意识。
一 电子设备性能决定电视编辑对摄像的要求。
1.摄像时,每一个镜头除有用的时间外,头和尾部应留有余量,以利于后期编辑。头尾余量以5秒为宜。这是因为摄像机在启停瞬间速度不匀,容易造成画面闪动,播出的电视画面中不能采用这些有明显缺陷的素材,同时,自动编辑机在组接每一个镜头时,必须有3秒钟以上的编辑预卷。摄像时如不注意留出头尾余量,便有可能使一些有用的素材无法使用。
2.在每组摄像素材之间打上明显的彩条标记。这是因为,一盒录像带上往往会记录多组图象内容,如不用明显标记将其隔开,便容易在后期编辑时将素材用乱,造成编辑失误,这一点对新闻摄像来说尤为重要。
3.摄像时,注意定好一部电视片整个的色彩基调和亮度基调,防止摄像素材出现偏色和亮度不均。
4.录像带上应录有连续的时间代码,这样做利于后期编辑时的查找和采集。
二 由内容决定电视编辑对摄像的要求。
1.电视摄像必须以内容情节为依据,凡不属于情节发展的都应排除在摄像素材之外,以防后期编辑时反复寻找素材,占用制作时间,给编辑工作带来麻烦。
2.如拍摄对象太多,且都需要让观众看清,这种情况下,摄像可分几个镜头分别拍摄,后期可以通过多画面编辑方式,使复杂事物的局部在每个画面上仍然简单明了,而综合起来仍具有整体形象。
3.创作内容决定摄像时间的长短。一般为保证观众看明白画面所交待的内容,应使每一个镜头的时间不少于10秒钟,在此基础上,再按照画面上事物的演变而有所增减。
三 蒙太奇规律 镜头组接技巧 对摄像的具体要求。
1.摄像时,对被反应事物,要有层次地分镜头拍摄,使所拍摄镜头能反映事物的各个侧面。
2.应适当变换机位、景别以及镜头形式进行拍摄,以便于按人们的思维规律进行组接,而不会因素材角度单一、景别相近,造成组接时相邻镜头处的跳动。
3.运动镜头要注意拍好起幅、运动、落幅三个阶段。因运用“动接动、静接静”的原则,动画面和静画面相接,必须有一个承上启下的缓冲和过渡镜头。一般要求,运动镜头接固定镜头时,运动镜头保留落幅;固定镜头接运动镜头时,运动镜头保留起幅。
四 摄像镜头的长度符合编辑的要求,有如下原则:
1.以不同景别确定镜头长度。录制不同景别的镜头长短应有所不同,对固定镜头而言:
全景:6秒钟以上
中景:3秒钟以上
近景:约1秒钟
特写:1~2秒钟
2.以对观众的吸引力确定镜头长度。作为摄像人员首先要了解不同镜头对观众的吸引程度,能够吸引观众的镜头就要比标准量多拍一些,以利于后期编辑使用。
五 摄像过程应当考虑的准则。
1.拍摄确定性镜头。一个确定性镜头,是帮助观众建立场景概念的基础,它告诉观众事情发生在什么地方,能够显示出场景整体与各部分的关系,起到介绍环境和事件的作用。
2.拍摄基础细节。除了一个场景的重要元素外,还要拍摄一些非场景本身的其他相关的细节,这些细节有时可起到突出强调的作用或作为过渡元素备用。
3.拍摄具有“广谱”功能的镜头。如上海港码头、华北大面积麦田、包钢电炉等可广泛地指代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技等领域的进展情况与巨大成就,具有象征意义,用来表现某些特殊意义,代表一个事物的特质,如一看到火炬,就可以联想到光明,一看京剧脸谱就知道是中国文化。“广谱”镜头的特性,可用于电视片中的不确指、泛指或很难有画面相搭配处。